【研究生】地学院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“助教”岗位申报通知-凯发网站

发布者:杨建敏作者:编辑:发布时间:2021-09-10浏览次数:227

根据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研究生“三助一辅”工作管理办法》(中石大东发〔2015〕29号)的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、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,现对2021年下半年的研究生“助教”岗位进行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助教岗位申报

1、 助教工作,由主讲教师根据完成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申请设置岗位。

2、 助教岗位设置课程要求:学科基础课、专业必修课程、硕士生的部分基础课、研究性课程。通识类课程、实验课程原则上不安排助教。

3、每位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只安排一位助教,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优先安排。

4、 助教岗位助学金标准:本科生课程:20元/学时,研究生课程:30元/学时。学校和主讲教师分别承担50%的助教岗位津贴,教师承担部分需经财务处以劳务费形式发放给学生。

5、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师申请设置助教岗位,请认真填写表2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》(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),交所在学院教学办,学院教学办审核汇总,于2021年9月14日12:00前将表4《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》交到工科楼c座243办公室李勇老师处电子版请发送至liyong@upc.edu.cn学院于2021年9月16日16:00前将表4《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》交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学生资助中心(校医院三楼321房间)。电子版请发送至lvjingjing@upc.edu.cn。

6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武装部)审核确定后,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,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。助教研究生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岗前培训。原则上研究生只能申请低一层次学历教育课程的助教工作。

注意事项

1、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,按要求核定学时,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。

2、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每学期一次,一般在每学期初进行;助管岗位申请每学年一次,每年秋季开学初进行。


附件一:

附件二:



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

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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